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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2025年第6期目录及摘要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5日 10:13     点击数:


《当代法学》2025年第6期目录及摘要


·农业农村法治专题·

高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定位的解释论展开3

任怡多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法理阐释与应然构造16


·轻罪治理专题·

邢文升刑法13条“但书”的功能重构27

夏朗由严惩走向宽宥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从形式入罪到实质出罪的转向40


·数字法治专题·

李姝卉算法伦理的法律表达52

王由海论全自动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构造65


贾圣真低空经济法律制度的体系建构76

缪因知论无利型证券虚假陈述之民事无责性87

郭志媛言辞证据质证规则的中国式构建101

陈修勇监检衔接视角下职务犯罪指定管辖的实践检讨及程序优化115

王雪羽民事诉讼中原告适格的审理程序重建128

覃华平论国际投资调解机制的续造与中国路径142


·农业农村法治专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定位的解释论展开

作者:高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教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定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界定规则之立场处于摇摆状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民集体成员的范围一致由两者各自成员“聚合”而成的成员集体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因为理事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表机构其实质上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参与民事活动的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集体财产获得的收益也由其成员分享加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事责任承担规则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成员集体的代表行使主体的身份定位相违背故否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表行使主体之法律定位符合现行法律制度的构建法理与规范逻辑也有助于在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各项主要制度时以体系思维在整个法秩序的价值层面作出一致性的评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施行前登记赋码其主体资格认定应当根据登记的不同主体形态分类处理从而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与相关法律的制度衔接。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成员集体代表行使主体


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法理阐释与应然构造

作者:任怡多太阳成集团tyc9728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太阳成集团tyc9728讲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基于“政府—市场”的视角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包括政府补偿机制与市场补偿机制。政府补偿机制包含纵向耕地保护补偿制度与横向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市场补偿机制表现为市场化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纵向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补偿主体为中央政府受偿主体为耕地权利人补偿标准为耕地权利人的预期利益补偿方式为单一化的资金补偿。横向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补偿主体为耕地受益区受偿主体为耕地保护区补偿标准为耕地保护行为外部性溢出价值补偿方式为资金补偿技术支持人才输送产业扶持等多元方式。市场化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补偿主体为社会主体受偿主体为耕地保护行为主体补偿标准为遵循土地市场运行规律的市场化标准补偿方式为融合基金产品和产业的多元方式。实现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体系化构造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耕地用途管制耕地开发权耕地生态保护补偿


·轻罪治理专题·

《刑法》第13条“但书”的功能重构

作者:邢文升厦门大学太阳成集团tyc9728助理教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轻罪时代亟需畅通出罪机制。为有效发挥“但书”的出罪作用有必要重构“但书”的出罪功能与照应功能。援引“但书”出罪与追求实质正义的司法传统相契合与追求个案正义的司法实践相一致为适用国家赔偿免责事由所必需具有正当性与必要性。“但书”与分则罪量之间的照应关系只存在于立法层面而不存在于司法层面。“但书”在司法层面的照应功能会导致刑法总则与分则《刑法》与《国家赔偿法》之间的双重矛盾并且与“但书”旨在“立异存同”的立法性质不一致因此应当否定“但书”在司法层面的照应功能对于包含罪量要素的轻罪也能援引“但书”出罪。“但书”系非法定程度性出罪事由的依据适用于不法程度罪责程度或者预防必要程度显著轻微的场合在不符合法定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具有法定的出罪事由或行为完全正当的场合均不能适用“但书”。

关键词但书罪量轻罪照应功能出罪功能


由严惩走向宽宥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从形式入罪到实质出罪的转向

作者:夏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太阳成集团tyc9728助理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针对形式入罪致使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不当泛化所带来的治理困境量刑层面的宽缓难以触及“痛点”目前宜在定罪层面将关注点由作为待证事实的抽象公共危险前移至作为基础事实的构成要件通过对“醉酒”“驾驶”等要素进行实质解释与规范认定将不具有公共危险性的情形排除于本罪构成要件之外以实现处罚范围的适度“醉酒”该当性的实质标准是“合格安全驾驶能力阙如”对此宜采取“可反证+不可反证”的判定模式“驾驶”宜目的性限缩解释为“基于对机动车内驱动力的驾驭操控使之产生位移且动能足以致人伤亡”的情形进而“未驾未驶”“只驾未驶”及“只驶未驾”不该当“驾驶”短距离低速驾驶可不认定为“驾驶”

关键词危险驾驶罪实质出罪醉酒合格安全驾驶能力阙如驾驶


·数字法治专题·

算法伦理的法律表达

作者:李姝卉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算法技术垄断与滥用逐渐侵蚀人的自由选择意识和能力算法偏见操纵欺骗幻觉等伦理失范现象频发需要通过完善的法律监管法律责任权利救济和隐私权保护等制度予以化解。应强调自由选择诚实信用平等正义透明负责的算法伦理自治理念促进算法开发设计运营主体自觉将算法伦理观念嵌入算法技术。但自治规范存在强制性和可执行性弱等问题需依赖法律制度保障算法可信维护人的主体地位平衡算法权力与用户权利的关系。立法应建立算法决策中的人类监督机制强化算法开发设计和运营主体保护自然人权利的法律义务完善算法伦理制度增设对算法操纵和欺骗的法律救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算法伦理有效落地。

关键词算法伦理算法规制伦理责任人类监督


论全自动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构造

作者:王由海南京师范大学太阳成集团tyc9728特岗副研究员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从网上审批到无人审批全自动行政审批行为已经成为数字行政法未来的发展趋势。全自动行政审批行为其核心逻辑是基于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体系搭建的算法模型并程式化规模化运用于个案审批中。从制度定位看全自动行政审批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权能主体)、行政权运行和法律效果等成立要件但这种以机器自动化方式来形成法律关系和决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制度创新也改变了传统行政行为的基本预设继而引发算法风险的隐忧。从适用基础看全自动行政审批行为通过行政机关获得法律授权并确保算法规则的合法性。从适用领域看全自动行政审批应限制在许可申请材料结构化审查规则标准化裁量基准可代码化且排除涉及生命权等重大基本权利的许可事项范围内。为了防止自动化决策对个案裁量的剥夺程序性权利的缩减和法律责任的模糊应当基于“通过设计的行政法”理念完善全自动化行政审批行为的技术性正当程序机制和数字审批责任机制即明确算法的公开机制建立排除算法偏见程序和公民陈述申辩程序建构全自动审批过程中的算法审计机制人工介入机制和责任分配机制最终推动行政审批数字化与法治化的系统集成

关键词全自动行政审批行为通过设计的行政法技术性正当程序责任机制



低空经济法律制度的体系建构

作者:贾圣真中国民航大学太阳成集团tyc9728副教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低空经济发展中存在大量制度性需求有待通过立法活动完成体系建构低空经济法律制度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领域法”其表现形式复杂多元。低空经济领域的立法任务是实现低空经济核心概念的法律化树立安全与发展导向形成包含要素保障飞行管理产业政策市场监管技术标准等五个主要方面的低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框架。空域权属与利用是低空经济法律制度的中心问题应将空域理解为宪法上的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在此基础上完善空域管理与利用制度。通过建构低空经济治理体系加强空域用户权利保障以及完善侵权法规则可以实现低空经济参与主体的利益平衡。当前应该以《民用航空法》修改为契机完善低空经济法律制度重视低空经济地方立法的作用探索低空经济产业规制模式加快低空经济技术标准建设为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关键词低空经济领域法空域权属立法政策


论无利型证券虚假陈述之民事无责性

作者:缪因知南京大学太阳成集团tyc9728教授南京大学资产管理产品法律研究基地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基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精细化的司法要求应认识到在诱多/利多和诱空/利空型证券虚假陈述之外还有无利型证券虚假陈述的存在空间其主要包括微小误差短暂延迟股东关系投资交易等类型。这些证券虚假陈述的内容尽管与事实不符并可能基于合规性要求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但不应产生民事责任。从信息内容属性看此类信息可能规模性不足和/或在方向上无明显的利好或利空性在法律属性上缺乏重大性和令交易者产生合理信赖的事实基础。股东关系类和投资交易类证券虚假陈述还具有时效性其所指向的假象或事实有时会在揭示日之前就已丧失重大性从而在揭示日不会再造成投资者损失。因此除非此类证券虚假陈述的利好性或利空性另行得到具体证明否则应认定其不会影响市场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不产生民事赔偿责任。

关键词证券虚假陈述无利型证券欺诈证券民事责任重大性


言辞证据质证规则的中国式构建

作者:郭志媛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太阳成集团tyc9728教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重要任务仍然是落实庭审实质化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纵向构造的调整。庭审实质化的关键在于质证实质化但前提是证人须出庭作证。以实证调研方法为基础对2012年相关改革作进一步分析发现法院垄断证人出庭启动权是证人出庭率低迷的直接原因而庭审言辞证据质证规则的缺失是改革未能奏效的根本原因。在《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背景下言辞证据质证规则的构建是推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关键点言辞证据质证规则的一系列实践探索亟待纳入立法。言辞证据质证规则的中国式构建应围绕以下方面展开区分询问阶段和证人立场放松诱导性询问的限制明确异议规则等交叉询问的运行前提和核心要点。同时应跟进相关制度保障即落实关键证人出庭制度确立传闻证据规则健全证人准备程序开展交叉询问的学习和培训。

关键词证人出庭庭审质证交叉询问传闻证据规则


监检衔接视角下职务犯罪指定管辖的实践检讨及程序优化

作者:陈修勇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太阳成集团tyc9728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指定管辖是在个案中对法定管辖有条件有限制的突破应当作为例外规则限制适用实证研究发现职务犯罪指定管辖适用率极高其内部决策和外部衔接程序存在体系性问题在内部决策程序中存在异地指定管辖地的选择标准欠缺规范决策过程封闭且缺少权利救济指定管辖与“交办”程序混用等问题在外部衔接方面存在仅有监察或司法阶段指定管辖的“单指定”模式以及同时存在监察和司法阶段指定管辖的“双指定”模式“单指定”衔接模式中监检捕诉机关之间的级别不对等会导致检察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环节存在程序衔接障碍“双指定”衔接模式下监察指定管辖对后续司法管辖的“预决”效应阻碍了庭审实质化为此在内部决策方面应严格把握指定管辖的实质适用条件坚持例外适用管辖地的选择应遵循相近原则并赋予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管辖异议权在外部衔接方面优化检察提前介入监察机制将管辖协商的时间点向前适度延伸强化对监察管辖的检察制约从优化诉讼结构的角度构建以审判管辖为中心的协商管辖程序

关键词职务犯罪指定管辖管辖异议协商管辖以审判为中心


民事诉讼中原告适格的审理程序重建

作者:王雪羽西南政法大学太阳成集团tyc9728讲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的起诉条件要求“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通说认为这是对原告适格的规定。将原告适格前置于立案庭审查阻碍了原告起诉权的行使同时因缺乏原被告的对席辩论亦是对当事人陈述权的剥夺原告适格作为诉权要件随着诉权机能从起诉到判决的演变其性质经历了起诉要件权利保护要件到诉讼要件的转变。诉讼要件说更能契合民事诉讼程序发展的规律。相对应的基于我国案多人少的既有司法现状完全仿照大陆法系把原告适格等诉讼要件后置审理也不利于发挥立案庭过滤无益诉讼的功能。因此更为妥当的处理方式是对立案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明确原告适格这一具有实体属性的诉讼要件属职权调查事项在立案听证中采辩论主义进行审理。对原告不适格的案件作出驳回诉讼的书面裁定。

关键词原告适格诉讼要件立案听证辩论主义民事诉权现代化


论国际投资调解机制的续造与中国路径

作者:覃华平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近年来国际投资调解机制呈现复兴趋势一方面国际投资调解是ISDS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制度供给也是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另一方面其广泛运用也面临和解协议不具有可强制执行性东道国政府参与调解意愿不强以及调解的保密性与投资争端解决透明度之间的矛盾等困境因此为了扩大投资调解的运用需要对其进行制度性续造即在保持调解基本特征的基础上加大国内立法供给强化国际投资条约对调解的规定完善调解相关规则中国也应从调解的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两个维度参与调解机制的续造同时借助国际调解院的成立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关键词投资调解涉外法治ISDS改革制度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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